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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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11 02:2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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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警方提示,上造
6月9日上午,谣山
对此,西襄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汾网表示担忧。警迅即查36岁,博眼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男,公民上网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为了吸引眼球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不恶意造谣、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经批评教育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临汾市人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不轻信传言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该贴发出后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